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2021年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12日在北京表示,2021年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当天,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水土保持有关情况。
朱程清表示,近年来,中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据水利部最新监测,2021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67.42万平方公里,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强烈及以上等级面积占比由33.8%下降至18.93%。水土流失治理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中国官方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引。《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国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中国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表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水土保持率为72%。在现有267.42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中,有122.92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沙漠、戈壁腹地和高寒高海拔地区,这些是不宜治理或不需要治理的,在需要治理的面积中,综合考虑水土流失规律、自然地理条件及技术经济等因素,最终只有52万多平方公里有望彻底“销号”,其余的只能实现强度降级。“剩余的水土流失面积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提升水土保持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实现《意见》目标,吴文庆表示,下一步将把林草地水土流失作为“减量”的重点,提高林草地植被覆盖度,提升林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把坡耕地和侵蚀沟作为“降级”的重点,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加大对在建项目集中扰动期的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推动全社会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