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新冠后,出现眼部不适怎么办? 眼科专家答疑******
“我阳了以后右眼红3天、流泪明显增加了。”“我发烧好了以后左眼磨、怕光很明显”“我测抗原阳了2天后看东西有点模糊”……近日,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眼部不适的患者出现在北京老年医院眼科门诊。老年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赵慧英提醒:感染新冠病毒后如出现眼部不适,可用冷敷方法缓解眼痛等不适,如果不适感持续存在,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赵慧英介绍,感染新冠病毒后,眼红、眼痛、视力下降等是较为常见的眼部不适。赵慧英说,结膜炎是新冠病毒感染后最常见的眼部表现。患者主要表现为眼红、异物感、流泪等不适,可以为单眼或双眼发病,可发生于新冠感染的各个阶段。“目前认为结膜炎发生可能与新冠病毒直接侵害结膜组织或者新冠病毒感染机体后免疫系统攻击结膜组织有关。手眼接触可能会增加结膜炎的发生。”
浅层巩膜炎也可见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表现为局部眼红、眼痛、流泪等不适。赵慧英说,多数浅层巩膜炎表现出自限性,既往研究显示约1/3浅层巩膜炎患者可能与病毒感染有关。葡萄膜炎、角膜炎也可引起新冠感染者眼红。此外,由于新冠病毒激活炎症因子导致三叉神经功能障碍,阳性感染者还可能出现眼痛。
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是新冠病毒感染引致的众多血管疾病之一,患者可表现为视物模糊、视物变形等。视网膜中央动脉阻塞也可发生于新冠感染者。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生的无痛性视力下降。此外,新冠感染者也可由于眼底毛细血管缺血引起急性黄斑神经视网膜病变,表现为单眼或双眼的无痛性视力下降或者视物遮挡。
“阳”后出现眼部表现应该怎么办呢?赵慧英提醒,首先应积极治疗原发病,比如高热时合并的眼痛,需要按照医嘱使用退烧药物。眼部进行冷敷可以用来缓解眼痛等不适。若出现视力下降要及时到有眼科的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治疗。眼红、眼痛等不适持续存在的患者也应该到医疗机构就诊。手眼接触可能会增加结膜炎的发生,因此要尽量避免用手揉眼睛,以免发生眼部感染。(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乐琪)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